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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琪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二审改判支持当事人诉请

时间:2024-04-04 09:28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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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208月份,王某经人介绍至滕州市某公司先后从事快递配送、装卸等工作。20228月,其在从事装卸过程中,被货物砸伤。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二、代理思路:

因本案涉及到新就业形势下劳动关系的认定,且本案中涉及到了关联公司、混同用工等多方面的问题,为案件的办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在一审法院未予支持王某诉请的情况下,承办律师姜琪通过与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就当事人的工作模式、工资发放等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并积极进行调查取证。案件二审审理期间,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就本案的案件事实、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是否符合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案件中涉及的相关承包协议是否实际履行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沟通。同时,通过对方当事人提供的相关协议中的条款内容,指出了对方当事人辩解的不合理及矛盾之处。并重点就案件中涉及的关联公司、混同用工等法律关系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沟通,为案件的改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裁判情况: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代理人的代理意见,改判支持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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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姜琪

职务:专职律师

联系电话:15806372768

擅长领域:

姜琪,男,中共党员,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为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滕州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滕州市融媒体中心FM99.8《法治热线》栏目常驻嘉宾。同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自执业以来,奉行维护法律公正的理念,秉承务实诚信、精益求精的工作原则。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劳动争议等方面业务。办理了李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起诉,刘某某故意伤害案不起诉,满某某故意伤害案不起诉,满某某贪污罪判处缓刑,孟某组织卖淫罪判处缓刑、刘某寻衅滋事罪缓刑、李某某寻衅滋事罪二审改判减刑等大量刑事及民事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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