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达讲堂】关于破产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投入形成债权如何认定的学习
时间:2023-08-26 15:56 作者:admin 点击:
次
2023年8月26日,滕达讲堂如期开讲,我所刘刚律师组织所内律师集中学习关于破产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投入形成债权如何认定的相关课程。
本期课程主要针对在日常实务中关于公司、企业破产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交流和系统性的学习。刘刚律师以关键法律问题为切入点,结合裁判案例,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度的阐释。本次课程主要学习了以下几类问题:一、租赁期限尚未届满,承租人已全部支付租金的合同,管理人是否有权解除;二、管理人怠于通知,是否必然导致租赁合同解除;三、已收取的预付租金在合同解除后对于破产债务人属于不当得利,应作为共益债务优先返还;四、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进行的固定资产添附及装修投入形成的债权,是否具有优先性。对以上问题,刘刚律师通过实际案例,整合了裁判要旨和法院观点,对于以后的实务分享了办案指引。
学习结束后,所内律师对以上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一致认为在以后的实务工作中要深入研究该方面的问题,对以后办理此类案件开拓了新思路,掌握了新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