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632-580880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业务领域
经典案例当前位置: 主页 > 经典案例

让法律走进家门

时间:2016-04-11 13:54   作者:admin 点击:

        家庭教育立法是法律走进家门的体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在依法治国的时代主题下,“法律不入家门”的传统思维已然不合时宜。从“常回家看看”入法以及反家暴法出台也可看出,法律走进家门是法治的必然趋势,是法治触及社会治理体系各个层面的体现。

  家庭教育立法不仅是法治建设的宏观需要,也是解决家庭教育、社会保障与服务、孩子健康成长等一系列现实问题的具体而微的需要。比如针对城乡二元差别下家庭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需要立法平衡权益,规定财政资金、师资、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更多投入农村地区,以保障农村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和实现教育公平;比如许多家长缺乏育儿知识与经验,不懂如何科学合理教育培养孩子,存在“棍棒教育”现象,需要立法予以规范;比如许多农村家长外出打工,“留守儿童”长期无人照看、监护而社会服务又跟不上,需要立法规定具体的家长责任和义务,并予以必要的社会保障和服务;比如许多单亲、再婚家庭关心、教育孩子不够,甚至存在打骂虐待孩子的情况,也需要立法予以针对性考量。

  当然,在家庭教育立法的具体操作中,也应注意到千家万户教育方式、生活习惯的差异性,立法宜着眼和厘定原则性、一般性的大问题、大方向,对具体、特定的教育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不伤害孩子健康成长的权益,就不宜过多限制。

  总之,家庭教育走出法律真空,迈入法治化建设轨道,通过立法来补齐教育保障与服务短板,实现教育发展的均衡与公平,确保孩子们不管在农村、城市都能健康快乐成长,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与重要的现实意义,实乃社会发展进步的大势所趋。

Copyright@ 2016 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 All Righ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通盛上海花园南门三楼 联系电话:0632-5808803 技术支持:滕州美橙网络
备案号:鲁ICP备19044552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6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