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七年)
承办律师:王宇峰、董琰煜
案件结果:二审改判罪名,量刑从十三年六个月减至七年
案件背景:
本案系一起民营企业家在经营企业过程中,在获得银行贷款时出现问题,案件已经民事判决,却又遭遇了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023年12月4日,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月19日,当事人委托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王宇峰、董琰煜律师介入本案为其辩护。
2024年2月26日,公诉机关以当事人涉嫌犯贷款诈骗罪向一审法院提起公诉。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贷款诈骗罪,滕达所两位律师仔细研读案件卷宗、多次会见被告人、实地勘察案涉抵押物,认为被告人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一审历经五次庭审,公诉机关变更起诉书,两次退回补充侦查。2024年12月31日,一审法院宣判,判决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一审判决之后,辩护律师认为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书,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
二审开庭审理,辩护律师向合议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庭审后,辩护律师与二审法官友好沟通,经过不懈努力,二审法院最终采纳辩护人提出的意见,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部分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撤销了一审判决书,予以改判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本案,两位承办律师历时15个月,经过了春夏秋冬,严寒酷暑,异地会见近30次,最终,捍卫了法律,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宇峰律师,电话:136 6632 2969。
王宇峰,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山东大学。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枣庄市律师协会辩论团秘书长、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秘书长、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滕州市融媒体中心FM99.8《法治热线》主播律师。王宇峰律师专业领域为刑事辩护、公司业务及商事合同诉讼,在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中取得不批准逮捕、改判轻罪、单处罚金、缓刑执行的良好效果;代理的多起公司及商事诉讼案件累计标的额近亿元,获得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担任乡镇政府、税务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赢得了较好的社会评价。
曾代理的部分公司业务、商事案件及行政案件:
1、代理某乡镇政府省高院再审案件胜诉
2、代理年产值过亿元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胜诉
3、代理某公司千万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胜诉
曾代理的部分刑事案件:
1、张某某涉嫌强奸罪不批准逮捕
2、马某某涉嫌诈骗罪不批准逮捕
3、牛某某涉嫌诈骗罪不批准逮捕
4、魏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不批准逮捕
5、秦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不批准逮捕
6、傅某某涉嫌伪证罪不批准逮捕
7、张某某涉嫌诈骗罪不批准逮捕
8、谢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不批准逮捕
9、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刑拘期间届满释放
10、袁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不批准逮捕
11、褚某某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不批准逮捕
12、唐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单处罚金
13、周某某指控故意杀人罪改判故意伤害罪缓刑
14、严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律师姓名:董琰煜
联系方式:13375676990
擅长领域:
山东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公安系统,在长期的公安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等。
职业理念:做一名法治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