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律师:杨清野
案件类型:盗窃罪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办案经过:
杨清野律师在担任李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后,立即开展辩护工作,查阅卷宗、分析案情、寻找辩点。盗窃案中,被盗财物的价格认定关系到罪与非罪、量刑轻重,因此,被盗财物的价格鉴定意见在盗窃案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价格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是刑事辩护律师非常重要的工作。通过阅卷,杨清野律师发现了本案证据上存在的问题,向检察机关提出要求依法调取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
按照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标准、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刑事审判原则,杨清野律师确定了争取不起诉的辩护思路,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建议检察机关充分考量不起诉的合理适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检察机关认真负责,依法办案,对辩护律师的意见高度重视,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收集某类证据材料的合理建议。


办案小结:
第一,当涉嫌刑事犯罪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委托律师比较及时,律师才有足够的时间去会见、阅卷,做调查。第二,律师一定要秉持专业、尽职的理念。律师的价值就是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为追求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本案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认真、执着,对鉴定意见提出质疑,最大程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