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律师:刘广亭、王式建
案件类型:诈骗罪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基本案情:2022年6月,李某向威海某某机床销售有限公司订购多功能数控车床及内防护设备,支付预付款57000元。后因该公司未能按期交货,李某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公司退还预付款并赔偿利息。2024年9月,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侦查,认为公司实际经营人李某某伙同刘某某“虚构生产销售事实”骗取款项。2025年10月,公司实控人李某某投案,会计刘某某被抓获。
办案经过:
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于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委托。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到检察院阅卷,发现公安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指控,李某某在公司无实际经营生产情况下,“隐瞒真相,虚构生产销售机床机器事实”,将57000元用于偿还贷款及生活开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
随即,承办律师与嫌疑人反复沟通,并向办案机关递交了《书面法律意见书》,明确指出李某某在合同订立时具有履约意愿(沟通生产计划)、履约障碍具有客观性(疫情及查封)、事后积极补救(超额退款),即李某某主观上没有侵占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不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完全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况且该行为已被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为民事纠纷,建议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此后,该案虽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承办律师“不构罪”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检察院依法采纳。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七条,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姓名:刘广亭
执业证号:13704199510173790
职 务: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学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结业证书。中共党员、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枣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枣庄市法律专家库专家、枣庄市律协实习律师执业面试考官。多次被司法行政机关授予“滕州市十佳律师”、“司法行政先进个人”等多个荣誉称号。
联系方式:13963272196 13001590128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案件,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民事商事纠纷案件等。
刘广亭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三十多年来,在律师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依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原则,始终坚持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利益的执业理念,尽心尽责的办好每一个案件,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了法律的有力保障,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律师应有的贡献。

王式建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现为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王律师主要涉猎领域包括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等,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代理了多起复杂疑难案件,深受客户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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