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632-580880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业务领域
滕达快讯当前位置: 主页 > 滕达快讯

情人节攻略之法律护航

时间:2019-02-18 09:27   作者:admin 点击:

法律是无孔不入的!

不管“你”是情人节还是清明节,

都难逃法律知识的掌握及运用!

什么?

不相信!

小编给你讲讲恋爱这些事!
 

壁咚有风险? 

壁咚:是指男性把女性逼到墙边,单手或者靠在墙上发出“咚”的一声,让其完全无处可逃的动作,这样一来,因为距离的缩短,身体的贴近,女生会感到很羞涩,大大增加表白成功的几率,其即成为时下热门的“告白高招”。 壁咚这招在电视剧、电影中那是屡试不爽!

 但用此招需谨慎 不然分分钟一不小心就构成强制猥亵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在没有成为情侣之前的壁咚式强吻,可能会构成强制猥亵罪!

你情我愿,也算强奸? 

去年,网络上曾爆出某地某中学一对中学生举行婚礼,新郎16岁,新娘14岁。经记者调查发现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件!这究竟是当地祖传下来的风俗习惯,还是某些家长的馊主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6条,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根据第10条规定,男女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属于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 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SO,只要新娘差一天才满14周岁,无论新娘是否自愿,新郎都涉嫌强奸。

情人节开房,会被抓吗?

据说每年2月14日前夕,成千上万个心怀不轨的有志青年总会偷偷摸摸百度这样一个困扰已久的问题——情人节开房会被抓吗?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现实中,公安机关对宾馆等公共场所的检查多是出于打击赌博、嫖娼、卖淫、吸毒等违法行为的需要。所以,如果当天真的遇上类似事件,只要如实说明两人关系即可。  

男女双方互赠的礼物,

在分手后可否要回?

 男女双方赠送的礼物属于赠与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一经作出即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在分手后无权要回。但以下几种是例外: 

(1)赠与一方为未成年人,其赠与的礼物金额过大,其父母明确表示该行为无效的; 

(2)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礼物,比如订婚礼物、求婚礼物等; (3)受赠方乘人之危、胁迫、欺诈赠与人或因重大误解而赠送礼物的。

恋爱期间送的特殊红包?

恋爱的双方无债权债务关系,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微信红包金额特殊,含有“520、6、8、9”等吉祥数字,可认定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是祝福而,以微信发红包方式赠予金钱的行为属于无条件的赠与。 若恋爱期间以微信发红包的方式表示爱意,分手后这些钱财是难以要回的。因为恋爱关系的性质属于社交关系,而非法律关系,通常情况下不能要回。 

除非受赠人有《合同法》第192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即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或者赠送时明确表示是按照习俗给付的结婚彩礼,赠与人才可以要求返还

预定的巧克力和玫瑰

没有如期到达怎么办? 

情人节,巧克力和玫瑰花怎么少得了呢?但是,店家有可能因为忙不过来,或者其他什么原因不能履约,或者不能如期到达,怎么办? 若发生这等悲哀的事情,首先最重要的当然要安抚好情人的了,然后再跟进后续事情。店家的行为是违约行为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损失要求店家赔偿以及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若不幸买到的巧克力过期或者包装上没有原料成分,那么,也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要求赔偿损失。 

提醒: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销售明知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而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该标示原料和各种功能配料的具体名称,不能让消费者混淆或者误解

送出去的彩礼还能拿回去? 

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很多家庭都会涉及到彩礼的问题。男方为表示诚意,给了相应的彩礼。可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最后男女双方却没有结婚。那这给出去的彩礼还能不能要回来呢? 

恋爱期间赠予“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爱情是美好的 

但脑子还需保持清醒 

不要以爱情为名义去伤害他人 

更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Copyright@ 2016 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 All Righ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通盛上海花园南门三楼 联系电话:0632-5808803 技术支持:滕州美橙网络
备案号:鲁ICP备19044552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6212号